您现在所在位置:政务资讯 >> 专题 >> 永修县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工作专栏

永修消防大队联合安监局与涂埠派出所对小制衣厂进行临时查封

发布日期: 2018-06-06 字号:[ ]

近日,永修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执法中,发现永修县涂埠镇兴杨村105国道旁的永修县浪登服饰织造有限公司,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安全隐患,经派出所巡查指出后依旧照常生产未整改。64日下午,大队联合工信委、安监局和涂埠派出所对该制衣厂全部区域进行临时查封,以警示整改。


该制衣厂违法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,经大队集体讨论研究后给予该制衣厂全部场所临时查封,当场填写《消防监督检查记录》。并粘贴临时查封决定书与封条。查封后,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要求该作坊负责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,整改完毕经大队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正常营业,若擅自拆封、使用被检查的部位或者场所,将依法予以处罚。要求制衣厂员工都必须学会使用灭火器,该制衣厂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消防大队工作,尽快整改制衣厂内存在的火灾隐患。


通过对该类场所的全部区域实施查封,使生产者对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重视,进一步提高了辖区消防安全稳定形势。(县消防大队  供稿)

微信公众号

微博